2024年,我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和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更加扎实有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环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6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宝鸡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修订完善《宝鸡市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强基工程,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推动实现市县镇三级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
二、坚持改革创新,营商环境更加便捷高效。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76404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平台统一管理,691项高频事项上线“秦务员”移动端应用,641项事项实现“秒批秒办”,93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7.4%,“最多跑一次”占比98.98%,平均“减时间”82.86%。推动21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改革落地,企业开办、迁移“一件事”改革全省领先。编制第四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全市累计73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五项行动”,营商环境综合评价稳居全省前列。
三、坚持良法善治,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完善。科学编制2024年政府立法计划,对周原遗址保护、关山草原风景区管理等“小切口”内容进行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核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对现行有效的8部规章、122件市级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对17件县(区)政府和7件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确保合法性审查率和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修改10件;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制定《2024年度宝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法律顾问全年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论证等68次,提出意见建议300余条。
四、坚持质量优先,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出台《宝鸡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若干措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34个部门编制并公开执法事项目录3344项,明确裁量权基准2619项。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进行“回头看”,全市共征集问题线索218个,整改完成204个。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纠正问题18类146个。加强对县(区)赋权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宝鸡高新区“六镇托管”难题。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全市116个镇(街)全部成立综合执法机构,累计下放并有效承接执法权310项。
五、坚持依法预防,应急处突更加精准有序。制定《宝鸡市强化防汛应急指挥体系工作方案》,完善防汛抢险应急指挥体系,科学应对“7·16”、“7·23”特大洪涝灾害,及时启动市级防汛Ⅳ级和城市内涝Ⅱ级应急响应。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立项筹建市地震预警系统项目,争取项目资金11864.51万元用于基层防灾、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成功承办2024年陕西省航空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演练成果受到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肯定。
六、坚持多元共治,矛盾化解更加稳妥有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推广矛盾纠纷三色管理,成立调解协会13个,探索开展商事调解试点。2024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482件、调解成功9254件,调解成功率97.6%,2个调委会、1个调解工作室被评选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工作室。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收案840件,立案受理491件,审结441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七、坚持依法监督,权力运行更加公平透明。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2024年,市政府承办各类建议、提案825件,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12345政务热线受理诉求487574件、490007项,办结489948项,办结率99.99%,满意率96.16%,“好差评”收到评价15.42万条,好评率100%;审计项目52个,查出问题574个,涉及资金101.55亿元,移送案件线索27起;及时督办市政府重点事项清单涉及的587项任务,编发督办通报12期,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市县两级司法局均加挂本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采取“你查我督”方式,对24个部门行政执法进行跟踪监督30次,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7名,确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8个,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热线合作机制,推送研判数据3863条,有效拓宽监督渠道。
八、坚持数字赋能,政务服务更加智慧便捷。全省率先出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数据要素管理暂行办法》。政务数据共享扩点拓面,3家市级自建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汇聚上报省办件库各类数据36.46万余条,汇聚52类1.7万条电子证照数据,平台累计接入225个部门1131类1.1亿条库表类数据,交换量累计达到7.4亿条。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居全省第二位,“一带一路”贸易输出应用、12345政务热线“11356”宝鸡模式入选2024全国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并荣获全国政务热线服务群众优秀单位。
九、坚持普治并举,普法宣传更加广泛深入。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建立“三单两书”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月和“赓续红色血脉、弘扬法治精神”主题宣讲等活动,以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为载体,策划开展“宝鸡综合广播普法行”、“宪法宣誓”等活动,依托“法治宝鸡”抖音号发布作品1160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16期,全年开展普法活动40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40万余份,形成了“荧屏有像、电台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页”的立体宣传网络,10个单位和6名个人荣获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新兴领域制度供给不足、执法文书质量不高等问题。2025年,我市将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积极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市和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优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联合踏勘”审批,探索推行“信用+”改革。三是筑牢依法治理根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以高效能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03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