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90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7-3260152(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邮箱:mzk4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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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宝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2月17日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县(区)名称 |
金额(万元) |
千阳县 |
180 |
陇 县 |
70 |
凤 县 |
155 |
陈仓区 |
85 |
合计 |
490 |
来源:宝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12-17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