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凤县人民政府 签发人:蒋铃
凤政函〔2024〕32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函
尹宏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山区县城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建议是需要市级部门出台相关奖补政策支持凤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建设的问题。
为有效解决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问题,更好的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凤县县委、县政府通过调研,启动实施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和河口、平木等4个镇级生活垃圾高温热解站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7000余万元。为了解决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短缺问题,市县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积极与中省对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目前省、市财政部门已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纳入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争取到22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建设;4个镇生活垃圾高温热解项目申请专项债券核查资料已上报至市财政局进行审核。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联系人:党亚萍 电话:0917-4800843)
凤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来源:凤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8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