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4〕162号
市民进: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提案》(第68号)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先后涌现出了凤翔区石头坡村、千阳县宝丰村等一批省级集体经济示范村。
一是政策引导。市委、市政府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从2021年起,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承担或参与以工代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涉农项目。在2021年制定出台《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宝鸡实际,2023年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2024年制定印发了《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目标、路径以及土地、资金、项目等措施,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聚力突破。立足粮食安全大背景,顺应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大趋势,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印发了《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协调落实机制》《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解决耕地季节性撂荒长效机制的意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等文件,组织动员县区、镇街在有条件的村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作用,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土地经营权流转与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合作等方式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经营。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范畴,市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镇(街)给与奖补,陈仓区设立1000万元奖励资金,种植粮食作物根据规模每亩奖励20-35元,规模种植玉米、大豆千亩以上的予以5-20万元专业机械购置补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种植秋粮面积500亩以上且收益在10万元以上,奖励村干部2-3万元。凤翔区鼓励引导每个集体经济至少建成一个500亩示范方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种植,按照300亩1.5万元、500亩3万元、1000亩5万元、2000亩8万元政策奖补支持,从而形成了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和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的“双赢”局面。我市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作用有效治理耕地季节性撂荒工作经验在中央农办《农村要情》上刊发,凤翔区东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邻近村种植酒用高粱被央视报道,千阳县柳家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粮食生产托管做法在全省推广并作为典型案例推荐到农业农村部。我局荣获省政府办公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表彰。
三是拓宽路径。系统总结市域各镇街发展村集体经济典型经验,梳理总结出《宝鸡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汇编》,提炼推行集体经济发展文旅融合型、抱团发展型、全链开发型、服务创收型、村企合作型、资金入股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产业带动型、农旅融合型等“十种模式”, 指导县区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破村域界限、在镇域内联合报团发展,让强村和弱村“无缝对接”,形成同频共振,发展互促的良好局面。千阳县“突出县镇统筹、实行公司化运作”和凤县“实施村村、村社、村企三联共建发展集体经济”做法受到中省农业农村部门肯定。南寨镇统筹镇域各村资源要素,创新开展项目多村联建,抱团做大优势产业,形成扶持规模,增强项目效益的稳定性,推动各村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型,13个村统筹资金1500万元、土地13.8亩,联合建设十三村联建冷库项目,打造了功能齐全的全要素苹果产业集群,成为全县村级产业发展新样板。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市对创建为省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市财政给予每村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创建为市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市财政给予每村5万元一次性补助。2023年,市财政列支50万元对千阳县柳家塬村、陈仓区北堡村等10个创建为市级集体经济示范村进行了表彰奖励。
四是项目扶持。自2019年开始,按照中省安排部署已连续5年实施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县区实现全覆盖,共计向379个村注入资金2.105亿元,今年又按照中省安排,及时组织凤县、凤翔区、陇县3个县区70个村,注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900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工作,有力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
五是人才保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培养领头人,实施头雁优化提升计划,通过“菜单”点学、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增强村干部带头致富的方法和本领。充实领头人,依托高素质农民教育,每年按照20%的比例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探索培养了一批本土化的集体经济发展专业人才。选优领头人,全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一肩挑”占比达99.6%,一大批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的乡村人才成为壮大集体经济的“领头雁”。同时,在全市建立村干部补贴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机制,指导县区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差异化分配管理办法,探索在千阳县、陇县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聘用试点工作,有效调动了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市安排部署,以农业现代化为方向,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以促进农业社会化“三全服务”(全产业、全过程、全主体)为路径,以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作用,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方式,加强与新型经营主体紧密合作,大力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巩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发展成果,推动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升档。再次感谢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侯泽岐,电话:0917-3260210)
来源: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7-24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