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工业园区建设指引的通知
《宝鸡市工业园区建设指引》(以下简称《建设指引》)已于2024年11月25日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建设,安排由市工信局牵头,围绕当前我市工业园区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以及如何推动园区高标准建设、提升承载能力等方面,制定工业园区建设指引,提出园区建设规范性、技术性指标和要求。
二、起草过程
市工信局深入调研,结合我市工业园区实际,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及工业园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文件要求,并参考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起草了《建设指引》(初稿)。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召集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讨论,并多次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建设指引》(送审稿)。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于2024年11月25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三、主要内容
《建设指引》主要从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运营机制8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化、标准化要求。
1.规划布局。主要从园区规划编制、规划执行、规划调整、主导产业、园区整合等方面提出了7点要求。
2.产业发展。主要产业集群化发展、转型升级、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了3点要求。
3.土地利用。主要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园区绿化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等方面提出了7点要求。
4.基础设施。主要从园区道路交通、供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环卫绿化、消防、信息化建设方面提出了30点要求。
5.公共配套。主要从园区教育、医疗卫生、婴幼儿托育、商业、文体、休闲等方面提出了8点要求。
6.生态环保。主要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入园项目评估、重点行业环保治理、循环化改造等方面提出了5点要求。
7.安全生产。主要从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管理应急预警系统、合理布置园区企业分区、明确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构等方面提出了5点要求。
8.运营机制。主要从创新园区营业模式、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简化审批流程等方面提出了5点要求。
来源:宝鸡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25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