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带动和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根据省政府《关于“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关于成立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政字〔2022〕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落实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勇 市长
副组长:贾珉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齐晓辉 市政府秘书长
李晓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海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惠 强 市教育局局长
郭掌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天宏 市民政局局长
张文科 市司法局局长
崔省强 市财政局局长
李永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拴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忠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张卫东 市水利局局长
李宏发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郑雅峰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朱吉良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继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小龙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程 涛 市税务局局长
孙晓岐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袁 瑞 市数字经济局局长
郝 凯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孙玉善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尹胜鹏 市银保监分局局长
李周祥 市职转和营商办副主任
赵二龙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责任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再另行发文。办公室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省政府确定今年年底前推进15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能,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在省上确定的15项“一件事一次办”基础上增加了3项,任务分工详见附件《宝鸡市“一件事一次办”任务分工表》。
(三)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一事一组”原则分别成立推进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组长,对本部门牵头的“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基础条件,抓紧调研论证,就建立联办机制、规范办事流程、简化申报方式,编制办事指南,申报受理出件方式,办理专栏设置及县区落实方式等提出具体措施,拟定工作方案。市数字经济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各牵头部门做好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更加突出便民便企,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就近办”“智慧办”“免证办”“承诺办”,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努力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零跑腿”是常态、“跑一次”是上限。
(二)各相关部门要更加突出融合融通,强化系统思维、互联网思维、共享思维,加快推进系统、数据、业务融合,不断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更加突出统筹统管,不断健全完善全市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消除数据壁垒、提高服务效能,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四)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标先进、查补短板,把握切入点,找准发力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导检查,深化宣传培训,加快推进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各县(区)参照市上做法,建立相应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确定1名联络员,名单于11月25日前报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王 瑶 电话:3263318)
附件:宝鸡市“一件事一次办”任务分工表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宝鸡市“一件事一次办”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涉及事项 |
分管副市长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
1 |
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 |
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 |
刘宏阳 |
市人社局 |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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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 | |||||||
失业登记 |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
职业介绍登记 |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
档案转出(个人) | |||||||
档案接收(个人) | |||||||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 |||||||
毕业生(留学生)落户 | |||||||
2 |
灵活就业 |
就业登记 |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
社会保险登记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 |||||||
3 |
企业职工退休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刘宏阳 |
市人社局 |
市医保局 市住建局 | ||
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 |||||||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 |||||||
4 |
员工录用 |
就业登记 | |||||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 |||||||
5 |
创新创业 |
档案托管 |
市人社局 市公安局 |
||||
学历落户 |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
创业培训补贴申领 | |||||||
6 |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并行 办理 |
时 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税务局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
电表过户 | |||||||
水表过户 | |||||||
天然气表过户 | |||||||
7 |
水电气暖通联合报装 |
供水报装 |
时 镇 |
市住建局 |
市自来水公司 | ||
供电报装 |
市供电局 | ||||||
供气报装 |
燃气公司 | ||||||
供热报装 |
热力公司 | ||||||
通信报装 |
移动宝鸡分公司 电信宝鸡分公司 联通宝鸡分公司 广电网络公司 | ||||||
8 |
交房即交证 |
首次登记 |
时 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 ||
转移登记打包办理 | |||||||
9 |
涉企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市税务局 |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
10 |
企业开办 |
企业设立登记 |
贾珉亮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 |
||
公章刻制备案 | |||||||
发票领用 | |||||||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 |||||||
11 |
企业简易注销 |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
贾珉亮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市司法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税务注销 |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 参保注销登记 | |||||||
单位参保注销登记(医疗保险) | |||||||
企业工伤保险参保注销登记 | |||||||
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注销登记 | |||||||
企业生育保险参保注销登记 | |||||||
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一次集成办理 | |||||||
多证联发 | |||||||
12 |
企业准营(以餐饮店为例) |
食品经营许可 |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住建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 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
13 |
公民婚育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李武发 |
市民政局 |
市公安局 市卫健委 |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 |||||||
户口迁移 | |||||||
生育登记 | |||||||
14 |
扶残助困 |
残疾人证办理 |
李武发 |
市民政局 |
市残联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 |||||||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
15 |
军人退役 |
退役报到 |
贺 东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市公安局 市税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 |
||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
预备役登记 | |||||||
社会保险登记 |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 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
16 |
公民身后 |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
贺 东 |
市公安局 |
市卫健委 市民政局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 |
||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 |||||||
出具火化证明 |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基本医疗保险) |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 |||||||
遗属待遇申领 | |||||||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 |||||||
注销驾驶证 | |||||||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 |||||||
17 |
新能源车牌照申领 |
车辆购置税申报(车辆免税证明) |
市税务局 |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
18 |
新生儿出生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
丁胜仁 |
市卫健委 |
市公安局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
户口登记 |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08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