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C 

签发人:李 瑛

李兴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宝鸡各县区开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第4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宝鸡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与关心,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特殊教育发展摆在教育事业的重要位置,大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不断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全市特殊教育实现了规模由小到大、水平由低到高、实力由弱到强的转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得到有力保障,形成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特教体系全覆盖。全市建成市级特教指导中心1个,县区特教资源中心13个,联合民政、残联、卫健委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13个,建成资源教室30余个。二是特教学校全覆盖。全市共建成特殊教育学校6所(其中市级1所,陈仓区、凤翔区、眉县、岐山县、扶风县各1所),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三是学段学类全覆盖。市特教学校重点解决视障、听障类残疾儿童入学需求,县区特教学校主要承担培智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实现了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全覆盖。目前,市特教学校已向学前教育和中职教育等非义务段延伸。

(二)特殊教育支持体系不断健全。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基本形成普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融合教育发展格局,全市特殊教育学生共1803人,其中特教学校在校生451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960人,送教上门392人,实现了义务教育全普及、零辍学。二是特教经费全面落实。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为在校特教学生提供交通补助,将所有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按照基本工资的50%发放特殊教育教师津贴,落实送教上门教师补贴。三是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期间,市特教指导中心录制“战疫如虹”小课堂线上教学51节,举办“我们一起读书”虹爱朗读者40多期,各县区特教学校也通过QQ、微信等方式,开展心理辅导、普及防疫知识,助力特殊儿童快乐居家、健康成长。

(三)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一是特教联盟持续深化。深入推进“新时代·新特教”特殊教育联盟,以市特殊教育学校为龙头,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中心为骨干,随班就读普通中小学资源教室为依托,组建特殊教育发展共同体,搭建全市特教机构合作交流平台,形成多层级互动、多领域探索、多形态推动、多维度交流的发展格局。二是特教品牌持续凸显。宝鸡市特教学校、眉县特教学校先后承担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全市“五个校园”建设现场会观摩点位,擦亮了特教品牌,树立了特教形象。眉县与陕师大签订县域特殊教育发展扶贫合作框架协议,为高质量、高水平打造县域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趟出了新路。三是特教队伍持续优化。连续组织特殊教育教师专题培训,分类别召开课堂教学观摩研讨,着力提升特教教师专业能力和研修水平,多次组织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发达先进地区学习取经,评选表彰最美送教上门教师,让特殊教育教师业务上有提升,职业上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关于两点建议的具体答复

(一)关于在全市各县区开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根据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人口不足30万且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由地市对行政区域内的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进行统筹。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以区县为单位完善送教上门制度,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我市特殊教育工作严格按照中、省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各项指标任务。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优化资源布局。按照中、省即将出台的《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总体安排,启动2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尝试推动孤独症学校建设,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二是发挥联盟合力。深化“新时代·新特教”特殊教育联盟,搭建网上联盟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能力共建、课程共研、教师共训。三是拓宽融合路径。宣传全纳教育和融合教育理念,加强随班就读指导、送教上门管理和教育康复研究,形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教新模式。四是提升师资水平。按需招聘特教专业教师,定期举办普训、轮训、送教下乡、岗位练兵、结对帮扶、晋级争星、评优树模等活动,着力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二)关于给所有中小学校配备专职校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建议。2019年,我市率先在全省提出并开展“文化、生态、阳光、健康、安全”五个校园建设,首批命名表彰了75所“五个校园”建设示范校,全面优化校园育人环境,有效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开创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局面,“五个校园”建设得到了省教育厅领导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进行推广。关于配备专职校医方面,我市坚持把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关注师生全生命周期健康全过程,大力普及卫生健康常识,积极创建健康示范学校。规范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按需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定期开展学生体质监测。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已实现了健康副校长全覆盖,正在按照《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补充配备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的通知》要求,抓紧贯彻落实。关于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方面,2019年,我市成立了宝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印发了《关于加强学生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宝鸡市“新时代·新心育”向阳行动方案》,今年5月,建成宝鸡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基地,成立宝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无偿服务全市中小学生,全方位促进我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目前,全市中学配备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学校占98%,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学校占98%,其中专职教师占27%;小学中配备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学校占95%,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学校占96%,其中专职教师占11%,基本形成了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部门和社会机构为依托的学生心理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发展,精心谋划“特殊教育三期提升计划”,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持续完善保障机制,努力推动全市特殊教育跨越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

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02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