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宝政办函〔2020〕70号 签发人:陈小平
赵世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第417号)收悉,其中关于树立助推发展的思想认知、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优化园区准入门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建议很好,对持续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其作为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统领,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点、痛点、堵点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减时间、降成本”核心要求,强化组织,精心部署,细化举措,强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深入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狠抓利企便民政策落地,力促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有力推动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19年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5.6万户,增长66.1%;民间投资增长8.8%,高于全省2.8个百分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35.2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23.81亿元,跃居全省第三;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排名位居全省前列,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在宝鸡举办,商事制度改革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今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1%,排名全省第四;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1%,排名全省第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1%,排名全省第一;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较一季度收窄10.8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三;外贸进出口总值增长6.7%,增速高于全国、全省9.9、3.2个百分点。
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一是整合机构聚合力。2019年4月,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文件,将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合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15个专项工作组和4个保障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实行营商办、职转办、审改办“三办合一”模式,形成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新合力。二是市县联动同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深改领导小组先后6次听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副省长、市委书记徐启方同志多次对相关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长惠进才同志主持召开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工作推进会,4次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发展服务局等部门现场办公,解决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积极主动开展营商环境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及视察调研等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荣贤同志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研究解决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强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各县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夯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加强培训提能力。先后举办了6期营商环境工作培训会,邀请省上专家领导为全市10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讲解及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网通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以公职人员为重点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配合省营商办在我市成功举办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昆明市中介超市、广州市政务数据共享、佛山市镇村便民站点建设、贵阳市大数据应用、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有力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了各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四是强化考核抓落实。建立完善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园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分值由1分提高到4分。通过月检查、季通报、不定期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及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通报,有效传导了压力,激发了动力,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环境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机构改革大力整合政府机构职能,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全省最早组建了市、县行政审批局,市级65%、县区6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行政审批局实施集中统一审批,划转比例居全省前列。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为重点的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工作。二是强力推进“一网通办”。优化整合了8个市政务服务分厅,在各级各类政务大厅设立复工复产综合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和水电气暖、税务、银行开户、邮政、刻章等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进驻实体政务大厅,企业群众办事实现“只进一扇门”。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县镇村四级互联互通,镇村便民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4%,4637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大力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不断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总体减少60%,办事材料压减65%,办理时限平均缩短30%,企业开办、水电气暖报装、纳税服务、进出口通关、不动产登记等25个量化考核指标均提前达到或超过省考目标。制定印发了《宝鸡市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努力营造文明、和谐、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助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四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企业发展推进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千方百计为企业纾解困难,支持和保护企业健康成长。坚持政企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家对政府涉企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联企帮扶,全市1909名领导干部“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企业1616户,先后协调解决企业员工返岗、交通物流、资金周转等难点、堵点问题2300余件。深化“零投诉”营商环境创建,2019年至今共受理营商环境类投诉1869件,全部按期办结,办理满意度达99.7%。
三、坚持招大引强,增强发展动能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紧紧围绕总部企业招引、工业项目招商、招商项目落实等重点活动,持续深化与国内知名企业联系、深化优势产业主题招商、深化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大力引进示范性强、带动性大的重大投资项目。1—7月,全市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872个,实现到位资金997.96亿元,省际到位资金804.53亿元,引进外资5941万美元,分别占年度任务的66.53%、64.36%、48.71%。新开工项目500个,新增到位资金395亿元;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23个,5亿元以上项目51个,10亿元以上项目24个;新设外资企业5户。二是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总部经济发展推进会,出台《支持总部经济企业发展十条政策》,市县两级领导踊跃参与,主动作为,广泛开展总部企业招引,持续开展集中签约,狠抓注册落地和培育发展,总部经济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带动和促进了疫情防控、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状况下宝鸡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全市发展积蓄了新动能、注入了新活力。截至7月底,前七批签约总部企业共354户,已完成注册登记221户。三是加快开发区发展。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快开发区发展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开发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为全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功能定位做出明确导向。到2025年,宝鸡高新区建设成为西部创新驱动引领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全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宝鸡港务区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聚集区、创新发展示范区和对外开放先导区,蔡家坡经开区建设成为中国西部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基地和丝路汽车名城,蟠龙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新城、康养新城和生态新城,凤翔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循环产业示范区和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眉县经开区建设成为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纺织服装加工贸易基地,太白山旅游区建设成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和国际旅游度假区,法门文化景区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景区。
四、加强法治保障,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即“三项制度”)落实,从制度上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录入执法事前、事后公示内容,让民营企业看得清、读得懂、用得上,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同时,利用换发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时机,组织对各执法部门的培训及监督检查,规范涉及企业行政执法行为,杜绝影响营商环境的不规范执法行为,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二是加大《条例》宣传培训力度。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区、各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共同发力,通过组织召开培训会、开展“送《条例》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刊登新闻稿件、开设专栏专刊、投放宣传片、微动画和视频彩铃、举办政风行风热线、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广覆盖、不间断地开展《条例》及营商环境工作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企业家的教育引导。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企业家精神;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四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活动,严打涉企犯罪。对企业报警求助,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对涉企重大案件,实行专案专办、挂牌督办,对企业举报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线索,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核查结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打早打小”基本原则、“六个必须”刚性要求和“三个不丢失”硬性标准,全力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1个、团伙74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1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69人,其中刑事拘留1323人,逮捕979人,投案自首74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248件1344人,向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64条,查扣涉案资产3.21亿元,形成了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3 08:52